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校本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质控办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1249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校本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旨在引导学校教科研及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和改革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深化产教融合教学改革,提高医教协同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质量教研成果,2019年特设“临床学院课题”重点研究专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校本教科研课题面向学校所有教科研及管理人员。重点课题4-6项,“临床学院课题”重点专项15-20项,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课题组织实施的教科研基础和条件,“临床学院课题”由参与临床学院教科研及管理的校内外教师联合申报,或由兼职教师单独申报。一般课题15-18项,主持人应具有三年以上教龄或行业工作经历。青年课题4-6项,面向入校不满三年的教科研及管理人员。已有校本课题立项的主持人完成结题任务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指南

2019年重点课题参照下述方向选题,一般、青年课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题。

1.产教融合高素质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

2.复合型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研究(1+X证书制度、课程和学分转换

3.与执考、岗位标准相衔接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研究

4.基于职业工作过程的模块化课程、项目式教学改革

5.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与人才培养成效研究

6.专业、课程、教学管理等标准、制度建设与信息化管理研究

7.新时代“双师型”教师素养提升研究

8.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就业创业能力培养、职业生涯规划创新研究

三、申报安排

1. 3月14—4月14二级学院(部)组织申报申报人完成立项申请书(附件1)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二级学院(部)汇总提交

2. 4月15—22:高教所组织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附件3初审。

3. 4月23—30日:申报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上传,未修改或评审意见未修改到位视为放弃申报

4. 5月1—10日:高教所组织校内外专家复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课题及类别

  

联系人:徐友凤电话:18361061622

  

高教研究所

                                         2019年3月14

1.校本教科研立项申请书.doc2.2019年校本教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3.校本教科研课题申报评审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