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核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开学前完成《2021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修订,以便春学期开学时发文执行。
请各考核部门完成本部门考核项目的考评标准或测评方案的调研和修订工作,并于2021年2月6日前反馈至质控办。(2020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联系电话:13601411521,邮箱:gjyjs205@163.com。
质控办 2021年1月22日
各考核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开学前完成《2021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修订,以便春学期开学时发文执行。
请各考核部门完成本部门考核项目的考评标准或测评方案的调研和修订工作,并于2021年2月6日前反馈至质控办。(2020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联系电话:13601411521,邮箱:gjyjs205@163.com。
质控办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