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2022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与任务分解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要求按期组织完成。
1.3月15日前,目标责任书制定。各单位目标责任书制定应包括“学校2022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相关内容,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创新工作计划,不得缺漏;其中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归入相应责任书(状),不需列入。多单位协同完成的目标任务需相互沟通确认。目标责任书制定后一周内,学校组织“目标责任书”(高水平目标)制定质量考核。
2.3月25日前,一页纸任务分解落实。各单位自行组织目标责任书分解,分解落实到具体月份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填报至平台。各单位明确“质量管理平台”负责人。
质量控制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