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我校在学术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章程修订情况汇报会。全体校领导、章程修订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高璀乡主持。
会上,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代表9家牵头部门汇报了章程修订的内容及依据,党办院办负责人就管理体制部门修订内容进行补充汇报。与会校领导围绕章程修订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
院长陈国忠围绕章程修订内容提出三点指导性意见:一是章程中每一处修改需要依据上位文件,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完善文中语言文字表述,紧跟时代发展要求。三是厘清学术委员会职责,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在学术领域中的作用。
党委书记郝达富在讲话中强调,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性、纲领性文件,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他对章程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修订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要发扬民主,学校章程是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要提高师生对于章程的认同度。三要客观严谨,语言表述要准确、精炼,修订程序要规范,切实增强大学章程的权威性。(发规处周娟供稿、摄影,马冬云核稿)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