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学工处:
新学年伊始,新进教师、新生已入校,处于入职、入学培训阶段,在职教师已完成下一轮聘期发展规划制定。请人力资源处组织指导新教师制定个人阶段发展规划,组织审核新教师个人阶段发展规划和在职教师聘期发展规划。请学工处组织指导新生、在校生完成新学年个人成长发展计划制定及审核工作。教师、学生层面“目标链”建设与指导审核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并在部门网页和智能化管理平台留下“轨迹”。
1、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制定与审核标准:
(1)教师个人发展目标确定是否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相适切。
(2)教师个人发展计划的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与自身基础适切。
2、学生个人发展规划制定与审核标准:
(1)学生个人发展目标是否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素质教育相关要求相适切。
(2)学生个人发展计划中的目标、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与自身基础适切。
质量控制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